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董事长辞
职和公司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全面地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经核查,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最低人数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人数。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经控股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丁毅先生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我们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西湖电子集团有
限公司具有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情形,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和
资格。经审阅丁毅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能力,
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职责的要求。
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丁毅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谢雅芳 金 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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