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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期限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如为居住用地,则为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土地使用期限多久
房屋产权是没有期限的,是永久的,通常房产证期限,指土地使用期限。 房屋产权期限同建设用地有使用期限。民法典区分了住宅用地和其他用地两类。
(一)对于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为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民法典只规定自动续期,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仍然归产权人所有,但民法典未规定续期费用,需要等待以后法律、法规予以明确。
(二)非住宅用地的,到期后,是否能够续期以及续期费用,按到时的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土地使用权怎么算时间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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