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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昨公开宣判一起贩毒案
20多岁毒贩郎某,在云南先后3次共贩卖甲基苯丙胺类毒品3988.91克给下线,辗转几手后运至舟山贩卖;一审被判处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昨天上午,市法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死缓。据悉,这是我市政法机关携手追漏的一个重大战果。
2019年10月,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黄某、申某等16人(均已判刑)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中,发现该案被查处的4000余克毒品来源不清,可能存在重大漏犯。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郎某有重大犯罪嫌疑,遂对郎某进行追诉。但相关案犯申某在接受讯问时,却拒不交代上家的信息。
由于毒品交易都是秘密进行,且使用绰号,当某案犯“拒不交代”时,与之交易方就很难被挖出来。据办案人员介绍,申某在侦查阶段交代其毒品系从上家“彪哥”处购买,但拒不交代“彪哥”的任何信息。承办人在多次提审申某的过程中,利用其急于立功求得从轻处理的心理,耐心展开政策教育和释法说理,最终使申某转变态度,交代其上家“彪哥”其实是20多岁的郎某。
毒贩郎某的身份开始浮出水面。我市各有关机关通力合作,2019年12月16日起对郎某展开上网追逃。2022年7月18日,郎某向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南城派出所投案,但矢口否认贩毒行为。
随后,办案单位以同案犯口供为基础,强化客观性证据收集,通过复核主客观证据,夯实证据体系,在郎某“零口供”情况下,证实了郎某一伙的毒品交易过程和细节。2022年11月1日,侦查机关将郎某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23年1月18日,市检察院以被告人郎某犯贩卖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市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3月至5月,被告人郎某在云南省先后3次共计贩卖甲基苯丙胺类毒品3988.91克(其中1879.97克未遂)给申某,后申某在云南省将上述毒品贩卖给黄某,并由傅某将上述毒品运输至舟山贩卖。
昨天,市法院作出判决,一审判处被告人郎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了宣判。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对涉毒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涉毒人事物管理、推动禁毒创建整治、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禁毒预防宣传,有效推动全市毒情形势呈“三降一升”向好态势。市禁毒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保持“零容忍”态度,强势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切断毒品供应,同时把禁毒预防宣传工作摆在更突出位置,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